【课程背景】
公司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,是一个不同合约的集合体,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。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、管理者、代表股东利益行事的董事、员工、客户、供应商和债权人等。好的公司,让想干事的人能干事,能够有机会干出一番事业;让不认同和不能干的人,在恰当的时候可以顺利离开,是公司法设定的要义之一。学习《公司法》可以更好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保护公司、股东、职工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弘扬企业家精神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。
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、经济学、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,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,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,了解国内央企国企集团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,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,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,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,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,听得进,用得到,入脑也入心。
【课程收益】
² 提升学员公司法及相关基本法律法规认知
² 提升学员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
² 增强学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,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
² 增强学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,增强认识,严守边界、防范风险
【课程特色】
² 结合新形势、新常态、新问题,实时更新、灵活实用
²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为依托
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,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
【课程对象】公司股东、董监高、经营管理者、中高层管理者
【课程时间】0.5-2天(2-12小时)
【课程大纲】
第一讲:察势-数智时代AI赋能国有企业战略转型
一、数智时代国有企业战略转型趋势与应对
宏观趋势与时代变革
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“三个有利于”
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
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
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
市场竞争与演化脉络
规律与路径分析
转型方法论
国有企业数智化转型的底层逻辑
“生态文明”写入宪法带来环境升级机遇
新质生产力: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
二、国企集团化公司治理特征以及治理环境
国企集团化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构建
如何有效发挥集团董事会的决策会议功能
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如何运作
设立董事会和设一名董事企业不同运作模式
设立一名董事的企业如何高效履职行权
各级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的操作要点
授权操作要点
三、不同主体的平衡诉求:利益结构的冲突与动态平衡
企业商业模式与审局布局
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
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
进入与退出机制设计(股东失权制度)
持股平台、有限合伙
第二讲:知法-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的重构
一、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:新公司法修订变化与实务影响
当新《公司法》遇到《民法典》,听谁的?
公司治理:公司如何对抗自身缺陷
劳动雇佣资本的时代
最新政策要求解读及核心概念辨析:“三重一大”事项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、授权不前置等关键问题操作要点
本轮公司法修订的背景与动因
新公司法对公司法实务的影响评估
劳动雇佣资本的时代
二、有效公司治理结构:理解公司治理的底层逻辑
“公司治理”和“公司管理”
公司治理的概念与核心
公司治理的内涵及其相互制衡的内在逻辑
常见的治理结构以及特征与特点分析
什么是良好的公司治理
企业家悖论:企业家精神是什么?
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
股东与股权:股权本质上是什么权利?
公司的有限责任与“刺破公司面纱”
注册资本金五年限期认缴制
三、新公司法总则的变化要点与提示
现代企业制度 :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
公司种类: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(增资扩股)
有限责任VS股份公司
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权益保护
公司独立责任
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不受侵犯
职工权益的保护
公司工会: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
公司的道德规范与社会责任
新增会议形式:电子化会议
公司决议的内部性与外部影响
四、新《公司法》优化公司治理
公司治理要解决的问题、建立有效治理的条件
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: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操作要点
治理模式变革、治理结构的优化
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
完善民主管理制度
完善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
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
「以案说法」某公司、某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[最高人民法院(2022)最高法民再177号]
国有企业如何结合新《公司法》优化治理体系
五、公司治理与公司的四类机构
“三会一层”: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与高管层的职责与运作
治理主体定位及职权
董、监、高如何履职
经理层如何行权
忠实、勤勉义务,报告义务、回避表决规则
董事会的压舱石作用
门口的野蛮人与利益相关者
公司存在的目的:客户利益优先
第三讲:明道:公司治理、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家精神
一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解与应用
现代企业制度: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
公司治理与企业家精神
“公司治理”和“公司管理”
党组织与公司治理
法定代表人回归“代表人”的法律地位
单层制公司治理架构的引进
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
首次界定勤勉义务的概念
进一步强化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
简化国家出资企业的决策程序,将合规管理提升到法律制度
二、股东知情权的攻与防
股东知情权的 “四个层次、两类规定”
股东知情权的两大修订亮点
明确:会计凭证查阅权
拓展:股东知情权穿越行使制度
三、董监高职业道德与合规
内控合规只是对我们提要求吗?
公司内部控制的意义
职业道德是个人长远发展最好的名片
好的承诺与好的执行
内控合规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
第四讲:御器-董监高合规履职
一、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与实践案例分析
滥用职权、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
利用职权谋取私利、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
损害公告利益、企业利益的行为
职务消费行为
违反作风建设的行为
滥用经营管理权的行为
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
任职回避制度
二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、义务、责任
董、监、高的消极资格:不得担任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
董、监、高的守法义务
董、监、高的忠实、勤勉义务
「以案说法」胡某与某管理委员会行政诉讼案 [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(2017)京行终3225号]
董、监、高的禁止行为:将监事全面纳入忠实义务要求的范围
董、监、高的列席参加股东会义务
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
董、监、高的关联交易的限制
「以案说法」谢某、冷某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[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(2020)渝民终543号]
公司机会
「以案说法」某数字技术公司诉梁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[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2015)京01民(商)终435号]
董、监、高的竞业禁止义务
「以案说法」吴某等诉陈某、吉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[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9)苏06民终290号]
关联董事表决回避
「以案说法」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等诉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公司决议纠纷案[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(2022)京03民终12840号]
董、监、高的赔偿责任
董事责任保险
三、国有企业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及实践案例分析
党员贪污贿赂、徇私舞弊等涉嫌犯罪的行为
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
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搞权权交易
纵容、默许亲属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
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等财务
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
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
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操办婚丧喜庆事宜
违规接受、提供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
违规取得、持有、实际使用消费卡或出入私人会所
违规从事营利活动
四、企业外派董监高合规履职及合规管理
反商业贿赂、反腐败合规管理
企业风险管理体系:全面、系统、可量化、可追溯
营造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外部环境
课程重点与要点回顾